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院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2.对确需存放档案资料、各种办公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以防丢失。
4.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部门以外的人员使用。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意识,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各办公室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8.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饮水机电源。
9.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盗窃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
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实训室安全,以防止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准确记住实训室门窗、水、电、气闸的位置开关方向。工作结束后和离开实训室前,应关闭一切门窗及水、电、气闸。
3.进入实训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实训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整队集合并着装整齐,不允许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长头发不戴帽。实训室严禁任何人员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实训室管理人员对保持实验实训室的卫生、整洁环境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企业管理”的理念纳入实训课堂的管理之中,每次上实训课前学生要整队集合,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几分钟的课前教育,负责给本组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及实训内容和要求。
初次进入实训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教育,了解了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后,方可开始实训操作。非实训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
5.任课教师要配合实训室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凡遇有危险性的实训,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在学生掌握了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让学生动手操作。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喧哗及随意走动,要求学生有问题必须举手询问。并加强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6.做好实训室的防火工作,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要求,严禁动用明火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内应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
7.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实训室配电线路、装置(开关、插座、保险盒等)必须布局合理、完整无损,带电部分不得外露,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在使用和操作仪器、仪表、机床等设备时,严禁违规操作,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应定期对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尤其应注意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接地线及电源线应定期检查,确保接地良好和电源线的绝缘良好。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反映。
8.实训室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防火、防盗、防爆、防触电等实施细则,建立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在必要的地方,钉挂安全警示牌。实训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实际消防、消毒知识,配有必要的消防、消毒用品。
9.实训室的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和贵重材料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有领用办法和使用记录。实训室内的工具柜、文件柜、重点设备电门、电钮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管理人员不得将所管场所的门锁钥匙交给学生。无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场,不得同意学生进入实训室。
10.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训;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事故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团体活动安全制度
1.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四、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职责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职责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五、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对师生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师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