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能
学院党委宣传部是受院党委委托全面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直属工作机构,是院党委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参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全院思想、文化舆论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政治宣传、理论学习、思想教育、新闻舆论、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大任务,主要职能如下:
一、制订宣传、统战和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督促检查。
三、组织和实施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和教职工理论学习。
四、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
六、规划和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全校师生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
八、建设和管理校报、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
九、指导和管理校内报刊(非正式出版物)、管理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负责全校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
十、负责学院重要活动的新闻摄影、摄像、采写、编辑和资料归档保存工作。
十一、组织全校舆情的收集研判上报工作;承担对外信息发布。
十二、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开展思想组织建设,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学院建设中的作用。
十三、负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协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部门推荐有关人选的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十五、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