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24浏览次数:17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教育系统〈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安徽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安徽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yh86银河国际APP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七个相关文件精神,321日下午,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院相关会议精神,并部署艺术设计学院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党总支负责人闫冰主持会议。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总支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二)坚持以师生为中心;(三)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四)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共举;(五)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六)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在党内通报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政负责人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本次会议,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艺术设计学院 徐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