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年度全校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者:安职院发布时间:2021-06-02浏览次数:3265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全校上下营造崇尚先进、礼赞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学院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院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树立标杆和榜样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出色完成党建工作任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中央、政府和学院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

4.认真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员群众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群众认可度高

5.年,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等次或在党支部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6.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现象。党政班子成员没有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选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党性观念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守初心使命,勇于当担作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彰显共产党员应有本色;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团结,不谋私利,廉洁奉公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深得党员、群众的信赖和拥护,群众满意度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党性观念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担当,作风正派。

2.自觉学习党建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能很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党建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

3.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范围与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共表彰10个左右,机关党委推荐4-6个,其他各总支各推荐1-2个,并排序。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委职能部门的党员,各级基层党组织委员(包括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政秘书、兼职组织员等,共表彰30人左右。机关党委推荐不超过10人,其他各总支推荐不超过3人,并排序。

4.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党员不含组织关系今年转入的党员,共表彰85人左右。各党组织按照正式党员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要保证学生党员推荐比例,并排序

5.各二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掌握推荐类别,但应考虑推荐类别和人员分布。评选个人时,要向工作一线倾斜。预备党员不得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

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二)推荐申报

党组织根据通知的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推荐工作,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再向党委组织部推荐申报。

(三)组织评审

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四)党委审定

学院党委根据推荐、评审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公示

党委组织部将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表彰奖励

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校园内展示表彰对象先进事迹材料。

五、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扎实开展推荐工作在推荐工作中,要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的可取各方意见。要全面考察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把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真正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战斗堡垒作用突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

各基层党组织6月15日前推荐表、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盖章签字后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高浩翔并将电子版发送到364467605@qq.com

  


附件1:申报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yh86银河国际APP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yh86银河国际APP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4:yh86银河国际APP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中共yh86银河国际APP委员会

 2021年6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