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单位、各部门申报政工专业任职资格人员在9月15日前将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上报至人事处。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69号); .pdf;
2、我校政工系列指标使用情况;.docx;
3、相关表格下载.rar。
人事处
2017-8-15
人事处
201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