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930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应出席代表2213人,特邀代表57人,共2270人(出席开幕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共2237人)。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大会的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4)选举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5)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吴邦国同志主持了大会开幕式。
    胡锦涛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共分十二个部分:一、过去五年的工作;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五、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六、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七、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九、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十、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十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十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胡锦涛同志主持大会闭幕式并发表讲话。
    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2名总监票人和36名监票人名单。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到会的2235名代表和特邀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204名委员、167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7名。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