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15浏览次数:116

关于申报“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1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11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 申报条件

(一)高校申报条件

1.在产教融合方面勇于探索,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机制完备,有成效、有特色,与企业开展合作两年及以上;

2.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较强的意愿和明确的合作方向。

(二)企业申报条件

1.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设立并连续合法经营三年及以上,在行业内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

2.为高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特别是与高校开展合作一年及以上,合作成效显著;

3.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较强的意愿和明确的合作方向。

已获评20192020年“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的项目不可再次申报;未获评20192020年“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的项目经完善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方式

各二级学院按照“双百计划”工作通知要求(见附件1),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2),1个案例有1位负责人,最多有6位申报团队成员(含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可根据案例内容、未来合作意向等方面,填写不超过5家高校或5家企业作为意向走访单位,作为双走访考察的参考内容。

三、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请于122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案例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院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汇总统一上报。

联系人:谢暴、陈钊

联系电话:0551-64688061

邮箱:jwcsxk@uta.edu.cn

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yh86银河国际APP教务处

20211215